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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你好,1、对于不在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是需要劳动者提交材料证明。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答:你好,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固从你入职之日起算。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依据第四十七条规定。
    答:你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发》第二十七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将等不到主张。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才涉及有经济补偿金。存有劳动关系,并提供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答:你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按照劳动法之规定,员工的服装系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故此,员工无需承担该笔费用。
    答: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存有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更详细咨询可拨打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你好,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固企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可要求用人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中都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其他问题因为提交相应材料固无...
    答:你好,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规定。 2、根据所述《保密协议》未有补偿条款应该归于无效。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中协商一致是指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对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者可有自主选择权。 4、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可到企业所在地进行仲裁申请。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
    答: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你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可到企业所在地进...
    答:你好,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劳动纠纷,劳动者不管在职还是离职只要在仲裁申请时效内都可申请仲裁。3、如你所述奖金是以口头形式约定比较难得到主张。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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