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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报生育险无故解雇葡乳期的员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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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50315224
咨询标题:
企业不报生育险无故解雇葡乳期的员工,怎么办!
咨询内容:
我在餐厅上班快五年,2014年6月18日餐厅承包,在这期间新企业补交社医保超3个月,医保报不了生育险,企业也不给负责任怎么办?现在又说生意不好要解雇匍乳期的员工,怎么办!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5-03-15 09:41
咨询分类:
经济补偿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可到企业所在地进行仲裁申请。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回复时间:
2015-03-16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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