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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你好,当劳动者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第三十九条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答:你好,用人单位的规定是不合法的,产生劳动纠纷可以带上相关证据材料到企业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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