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你好,1、你未按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申请就离职,如有给企业带来损失作为劳动者是要承担责任的。企业需要举证证明。2、十一月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的。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你好,你可参考以下申请仲裁所需材料
1、《仲裁申请书》
2、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资单(条)、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
答:你好,可以去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工商管理局打印。能不能仲裁要看你递交的材料是否充足,仲裁所需的材料缺一不可。
答:你好,如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承包合作是劳务关系,那产生的纠纷因去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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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因表述不清楚,固无法回答你所咨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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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双方发生争议可以依法到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或者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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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这要看仲裁不予仲裁的理由是什么,如仲裁不予受理写的是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还可以起诉,如是其他的,没有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法院将不会受理。详情可到所在地的法院咨询。
答:你好,交通补贴、电话费具有工资性质。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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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是否有规章制度规定这部分的津贴?
2、是费用还是工资是否有明确的文件?
答:您好,提成工资是员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可以自离职起要求公司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