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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伦贝尔中院发布3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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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5-12 10:04
    浏览次数:1000

    案例一


    劳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1日,王某某与乙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从事卫生清理工作,合同期限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约定月工资为2500元。王某某于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在丙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丙公司每月给王某某发放工资。2022年4月1日,丙公司将王某某辞退。乙公司与丙公司系关联公司。王某某诉至仲裁委,请求确认其与丙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及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一、确认王某某与丙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二、丙公司向王某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典型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企业利用关联关系,逃避劳动关系认定和用工主体责任成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潜在风险点。本案的审理,通过对案件事实和工作时间、地点等特征因素的判断,刺破关联企业签订案涉合同的面纱,使劳动者和真正用工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得以认定,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提供司法救济。


    案例二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荆某某作为满洲里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5月至2021年8月公司运营期间,拒不支付员工李某、鄂某某工资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2021年9月至11月,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人荆某某在收到文书后仍拒不支付,被满洲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


    裁判结果

    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荆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荆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行为人欠薪后,不及时通过各种方法筹集资金支付劳动报酬,反而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充分反映其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故意,是丧失诚信、逃避责任的表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引发劳动者群体性事件,催生社会不稳定因素。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荆某某刑罚并处罚金,彰显了对不讲诚信、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坚决予以惩治的司法态度。


    案例三


    涉农牧民工工资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29日,扎兰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呼伦贝尔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应给付284名农民工工资约750万元。仲裁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呼伦贝尔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如期履行仲裁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崔某、丁某等284名农民工,依据仲裁调解书,向扎兰屯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扎兰屯法院立案受理后,因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且呼伦贝尔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并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故该案执行工作面临较大挑战。扎兰屯法院遂主动联合住建局、人社局、检察院等部门,经交流研判,溯源锁定其未结算工程款,通过扣划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全额兑现欠薪,实现专款专用、精准发放,依法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切实实现“劳有所得”。


    典型意义

    欠薪纠纷关系劳动者生存利益的维护,该案中,法院以切实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化解涉众欠薪纠纷,将潜在矛盾风险消除在萌芽阶段,为地区的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        源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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