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调解诉求 | 咨询帮忙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面试承诺工资与实际不符 职工该怎么办?

    0
    发布时间:2023-02-06 10:47
    来源: 劳动午报
    浏览次数:3549

       满某:今年5月底,我看到网上有一家培训公司正在招聘,便打电话联系。面试时,公司说上班后我的工资为基本工资2000元+300元饭补+绩效考核。我被聘用,并于6月1日正式上班。但7月15日发工资时我才知道,2000元的基本工资也是有考核的,如果拉不来5个生源就会扣减工资,结果我辛苦干了一个月,只拿到700多元工资。请问:公司面试时承诺的工资与实际发放不符,是否构成欺诈?

      安小姐:您好,用人单位每月支付您700元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市最低工资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

      由此来看,2015年6月份北京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为月工资1720元,您的工资显然低于这一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必须及时补足”的规定,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要求补足差额。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随意无故扣发工资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所以,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并按其标准补足差额。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 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ldzytj  微信小程序:劳动争议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维权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企业风险防控 | 联系方式 | 合作律所 | 关于我们 

    福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劳动争议调解网 承办
    服务热线:0591-83738110   83768110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汇创名居2期45幢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