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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代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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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8 10:22
    来源: 未知
    浏览次数:66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

      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3.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不再收取档案利用费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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