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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岗转后勤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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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6 15:09
    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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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

      我是一家电子设备制造厂的技术员,进厂快二十年了,已经与厂方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讲我是看着这家工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而作为技术人员我认为对厂子的发展壮大我亦是做到了呕心沥血、全心投入了。这几年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我们厂的产品也在更新换代,厂里也引进了不少新设备和技术骨干。年前在厂里进行级别工资调整时,我发现自己的级别工资调整是最低一档,考虑到有些技术骨干贡献确实不小,我也就没吱声。但是没想到没多久,厂里又对技术、销售等一线部门的部分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他们要把我调到售后服务部门。我找到人事部门,他们说调整岗位是因为我已经无法胜任现在的岗位,此次的岗位调整是厂里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调整,是单位的经营自主权,我们必须服从。我觉得自己工作还是可以的,即使不做和新设备相关的工作,技术科里还是有很多我可以做的活,而且调离技术科的话就会少了一笔特殊津贴,我的实际利益也会受到损害。我听别人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且还要讲合理性,我想问一下如何判断用人单位岗位调整是否合理。我们单位把我调到后勤服务部门合理吗?我可以不去吗?读者 杜先生

      专家指导:

      工作岗位与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就是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因约定不明产生争议。但由于劳动关系有着继续性的特点,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结束会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段,在该期间可能出现许多订立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况,导致无法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要保证劳动合同得以继续履行就必须就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变更。通常对于用人单位因临时性、特定性的需要而对劳动者工作进行临时调整,大家均认同是企业的用工自主权而无甚争议,争议较多的是用人单位单方提出的非临时性的岗位调动,其中既可能是劳动者个人的原因,如劳动者因患病在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其工作能力差经培训仍无法满足岗位要求,也可能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如企业兼并、重组、搬迁、经营结构及经营模式调整等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通常希望自己拥有绝对自由的用工自主权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劳动者一方因岗位的变更可能直接影响到其薪酬水平等切身利益,故往往以合同有效性为依据予以拒绝,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争端。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对于用人单位出于经营状况需要、个人的工作能力等因素依法行使管理权,对员工的岗位进行合理的调整并不持否定态度。因此,对于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有相应约定或规定、用人单位作出的岗位调整亦具有合理性,劳动者应当服从,如拒不服从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经营自主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亦要求,用人单位在岗位调动的过程中要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充分协商、合理安排。对于调岗行为合理性的判断,我们通常会综合劳动合同约定、调整的原因、是否协商、是否有效告知、调整前后的薪资是否差异较大、调整前后劳动者岗位是否差异较大(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劳动保护)以及劳动者自身的工作能力能否胜任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现在厂方对你进行岗位调整的理由是你已经不胜任岗位要求,对此厂方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同时并应结合上述几方面阐明调整至现岗位的合理性。因此你单位调整岗位的行为是否合理还需视厂方的举证情况作进一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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