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公司倒闭后 退休职工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0
    发布时间:2023-02-06 15:20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1775


        已达退休年龄,返聘回原公司工作,遇上公司倒闭,退休职工李某芳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5750元。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歇业、解散后,只需向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李某芳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了解,2007年11月,46岁的李某芳入职某皮革公司开始从事厨房工作。期间,皮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与李某芳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她缴交了社会保险费。2011年9月,李某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退休金。但考虑到丈夫有腿疾,儿女仍需要抚养,家里少有其他经济收入,李某芳决定继续留在皮革公司工作,于2011年9月16日与皮革公司签下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无固定。2014年8月8日,皮革公司却由于资金周转不灵关门停业。


      “既然公司停业了,我与皮革公司的劳动关系也算终止了,公司应按双方劳动(劳务)关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李某芳认为。今年10 月,李某芳向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社保局却以申请人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对李某芳的申请不予受理。李某芳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皮革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5750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芳已达退休年龄,且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与皮革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于李某芳退休之时便终止。因此,皮革公司歇业、解散后,李某芳无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法院遂驳回李某芳的诉讼请求。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 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ldzytj  微信小程序:劳动争议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维权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企业风险防控 | 联系方式 | 合作律所 | 关于我们 

    福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劳动争议调解网 承办
    服务热线:0591-83738110   83768110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汇创名居2期45幢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