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恶意欠薪拒不支付 可曝光、罚款、吊销执照并罚

    0
    发布时间:2023-02-06 15:28
    来源: 中工网
    浏览次数:1623


      2014年12月31日,某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因迟迟不支付25名农民工4个月的工资,引发工人集体上访。政府有关部分责令某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支付欠薪及整改指令书。但在限期结束后,该公司依然我行我素,以种种理由拒付欠薪,拒不配合和执行整改指令。执法人员遂与工商部门联手,不仅责令该公司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还责令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在当地媒体上对该公司予以曝光,同时给予吊销执照、处以2万元的罚款处罚。

      评析:《劳动法》第91条第1项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工商行政法规也有相应的曝光、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办法。据此,劳动监察、工商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予以曝光、罚款、吊销执照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 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ldzytj  微信小程序:劳动争议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维权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企业风险防控 | 联系方式 | 合作律所 | 关于我们 

    福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劳动争议调解网 承办
    服务热线:0591-83738110   83768110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汇创名居2期45幢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