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小林大学毕业后到某快餐店做兼职服务员。快餐店规定,每天工作4小时,每小时工作报酬5元,一个月结算一次工资。小林上班后,与老板谈缴纳社会保险的事情,老板却说小林是钟点工,不是劳动者,单位不需要缴纳社保。对此,小林心里就纳闷了,钟点工不是劳动者那是什么?怎么就不能参加社会保险呢?
法律贴士
《劳动合同法》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2003年颁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特别提醒
《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非全日制用工允许劳动者同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都可以缴纳社会保险,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劳动者应先了解当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做到未雨绸缪,防止用人单位之间相互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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