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能保证不降低工资待遇,又不给培训的情况下,公司让你换岗,你愿意吗?如果不换就要被解雇,那怎么办?近日,苏州某公司的工程师李某就因为换岗的问题和单位闹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给李某经济赔偿金1.2万余元。
不接受换岗
副工程师立马被辞退
李某是苏州某光电公司模具课副工程师,去年10月,公司欲将李某借调至成型课。由于岗位不同,李某提出先培训后上岗以及不降低原工资待遇的请求,但公司并未做出明确说明。因此,李某不接受借调。
同年11月21日,公司再次要求李某到新岗位报道,李某仍然不去。
次日,公司发出解雇通知书称:因李某不服从公司合理安排,依职工管理办法将李某辞退。
随后,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万余元。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调岗不合理
法院判赔1.2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该公司的调岗行为违背了合理性原则,故法院判令公司向李某支付经济赔偿金1.2万元。
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苏州中院提出上诉。近日,苏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单方变更合同内容
二审承办法官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并就其调岗行为的合理性进行说明。
同时,调岗后的新岗位与原岗位应大致相当,不能通过调岗而变相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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