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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不转正 到期未续签情况下可拿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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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9 10:22
    来源: 找法网
    浏览次数:1885

     导读:很多人都知道,周末加班,劳动者是可以拿双倍工资的。但是,对于劳动合同不续签、以及公司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事宜方面的双倍工资规定却鲜有人知。如果公司出现用工一年还未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以及公司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况,劳动者可以索要双倍工资。那么,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拿双倍工资呢?双倍工资的支付标准又是什么?


      案例1:试用一年还未签劳动合同


      李某2012年从浙江理工大学毕业。从去年4月份开始,在一家传媒公司试用。在试用时,公司并没有和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说明试用期限。只说看表现以及公司岗位空缺情况来定。每个月发放1470元的生活补贴。该网友在试用了四个月后,找人力资源部询问什么时候可以转正,人力资源部说没有空缺岗位,让该员工再等一段时间,如果觉得等不了可以选择辞职。


      试用六个月后,公司有员工辞职,该网友再次去找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称,只要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考察合格,就可以转正。这之后的六个月,该网友称其工作一直都合格,但是公司一直不给转正,到今年5月份试用满一年后,公司还是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律师解答


      公司须签订劳动合同且支付双倍工资


      针对李某的情况,律师建议,李某可以以单位用工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李某在单位工作时间已经满一年,且公司不能举证该员工工作表现不合格。那么,公司就要支付过去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和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案例2: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


      2009年3月,晋先生跳槽去了杭州一家船机械公司做质检员,和公司签下了3年的合同期。一直在公司兢兢业业的他,也没有想过跳槽的事情。今年年初,公司规模扩大,须要搬迁。


      搬到滨江区不久,晋先生因为和新来的主管意见上经常有争议,便决定跳槽。无奈,发现自己的劳动合同找不到了。去人事部门查资料时才发现,自己的合同到去年3月份就已经到期了。而且查看档案里的合同原件时,没有“合同到期自动顺延”的条款。


      为此,晋先生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公司以合同到期一年未续签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工资。公司承认是人力资源部工作失职,但是对于双倍工资拒不认账,晋先生便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介入。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可以拿双倍工资


      像晋先生这样的情况,律师表示,即使是公司和其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但最多只能支付11个月。


      但是,如果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原劳动合同期限延长”,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不能要求拿双倍工资。


      ●名词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等情况下,用人单位须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链接


      双倍工资支付标准


      律师表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须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应从合同到期日满一个月后开始计算,最多支付11个月。


      加付的一倍工资的计算以职工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标准工资为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职工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为基数;岗位、技能工资难以确定的,以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为基数,同时应扣除绩效、奖金和物价补贴;难以区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目的,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70%为基数。如果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


      案例3:公司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某在杭州一家地产公司已经工作十余年了。一路从前台做到商务助理的他,已经和公司签了两次劳动合同。去年11月17日,建某和公司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到期,这也就意味着,接下来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公司说,今年4月份会有重大的人事调动,建某有可能升职为商务主管,合同等职位、薪酬定了之后再签,从11月到4月份的工资,还是照原来数目照常发放。


      到了上月中旬,公司召开了集体人事会议,建某正式升职为商务主管,薪资由原来的8000千升为13000元。但是,要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作为商务主管代理期,而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此,建某在百度贴吧里发帖,控诉公司故意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拿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去年合同到期到今年五月份这五个多月,公司都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


      即使是建某同意和公司签订三年的主管代理期合同,公司也须要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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