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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 你了解试用期的那点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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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9 11:55
    来源: 找法网
    浏览次数:885

    导读:工作的亲们,或许都经历过试用期吧!你的试用时间有多长?你了解试用期的那点事儿吗?试用期误区,你知道吗?职场新人们,小心试用期成了“白用期”,在找工作的亲们,也快来了解一下吧!


      【误区】


      不能企业说啥就是啥


      误区一: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一部分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总会打出这样的标语。乍一看,没啥问题,其实不然,这是许多企业获取免费或廉价劳动力所设置的陷阱。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试用期一开始,用人单位就应该且必须跟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还有一部分企业,为了规避法律,使用廉价劳动力,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其实,根据规定,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不成立的。求职者一旦遇到这种企业,完全可以“say no”。


      误区二:想试多久就试多久


      有大量求职者认为,试用期的长短,完全是看用人单位的脸色。这种认识是不对的,试用期的上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来决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当出现不合理情况的时候,员工一定要勇敢地说“不”。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此外,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不得设立试用期。


      误区三:企业想开除就开除试用人员


      试用结束,不满意咋办?当然,如果是员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就简单多了,只需要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对试用人员,不是想开除就能开除的。


      如果在试用期内,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行为与其解除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试用期满,在合同内,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但是试用期内是不可以的。


      【攻略】


      知己知彼 主动出击


      如果你对试用期了解透彻,对企业也相当满意,想尽快结束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该如何做呢?在这里,z找法网给你支两招。


      第一步:知己知彼。“知己”,就是了解自身的特点、优势和所适合的岗位;“知彼”就需要职场新人们抓住重点了。尽可能地全面深入了解试用期的考核标准,从入职培训开始,就要积极地去了解、认识企业,以主人翁的心态和视角对待公司的事情。还有一个小诀窍,跟前辈们打探一下,什么样的人会被“枪毙”,什么样的人会顺利通关。


      第二步:主动出击。争取提早转正,当然有个前提,首先,你得确信你的确比其他试用人员优秀,还可以从同事口中探知别人对自己表现的评估,进而当做谈判的指标。其次,把握时机。一般来说,6个月的试用期,可以在3个月的时候提出提前转正的想法,太早会显得你“猴急”,太晚就失去了“提前转正”的意义。


      职场新人 小心试用期成“白用期”


      试用期的那些事,你知道多少?


      虽然在大多数单位,有试用期是家常便饭,但身在其中的职场新人,恐怕都说不出来。对于试用期,不仅招聘单位闪烁其词,新入道的职场人也是只闻其名难见“其中”。那就听老夏说道几句。


      其一,试用期,不是说必须有,而是可以有,这个要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且试用期必须写进正式的劳动合同里,而不是试用期的合同。在法律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还要约定试用期的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一个也不能少。


      其二,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不是用人单位想给多少就是多少,有个底线,那就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在郑州试用期的工资才1000元,那你可以找单位说事了,郑州市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1240元。还有,试用期内,单位也得给劳动者办社保。


      其三,试用期多长时间才合适?一年肯定是长了,也违法了。法律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最后提醒一下,职场新人要提防被个别不道德的小企业利用,一不小心把试用期弄成“白用期”,自己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没拿到一分钱的报酬,再被找个借口炒了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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