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者汪某来电话咨询,他在一家小企业工作近三年,但从来没有享受过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他想问问:国家是否有不休年休假可拿3倍工资等规定?
就汪某咨询的问题,本报特邀请相关律师回答如下: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以上的,都可享受年休假5天至15天不等的带薪年休假。如果企业确因工作需要,经职工本人同意,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除了应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300%的标准给予补偿。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
规定还作出了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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