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调解诉求 | 咨询帮忙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几点看法及今后争议的多发点

    0
    发布时间:2023-02-06 14:20
    浏览次数:669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从颁布到现在已有段时间,惹起不少的争议,有叫好的,也有称条文虽好但无法具体操作的。昨天参加了由北京市总工会、劳动午报及从事劳动纠纷的律师组成的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热点问题的座谈会,本人对修正案有几点的看法及修正案后可能会产生的纠纷。

       一、对修正案的几点看法


       1、提高劳务派遣经营市场的门槛(如注册资本的提高、持证上岗、加强监管力度),确实能增强劳务派遣单位履行义务和抵御风险能力,规范劳务派遣市场,更能保证派遣工的利益。


       以前很多违法违规的劳务派遣公司都是只有几个人的皮包公司,有些小公司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包里放着一张营业执照就到处招人,出了问题也找不到人。新的法律提高了准入门槛,把注册资本从50万提升到200万,要求要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等,可以淘汰不正规的公司,也能保证派遣工的利益。


       2、“三性岗位”的细化,对区分劳务派遣用工作出界定标准,防止滥用劳务派遣。


       本人认为从文字上可以相对容易地判断出“三性”的岗位,但在现实工作中,如何界定辅助性工作岗位就变得比较复杂。


       3、同工同酬操作起来会很有难度。


       新《劳动合同法》中对同工同酬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有难度。“同工”这一概念,这可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如何理解“同酬”,所谓“同酬”是指多大范围内的同酬,是劳动者全部收入和福利待遇的等同,还是工资收入或者基本工资的等同。同酬是指下列一个还是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工资,一个方面是福利待遇,一个方面是社会保险。


       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实施后,以下方面可能是今后争议多发点:


       1、劳务派遣工主张同工同酬;


       2、在非三性岗位的劳务派遣工请求确认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劳务派遣和外包界定模糊导致的争议;


       4、辅助性岗位如何认定产生的争议;


       5、劳务派遣员工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引起的劳务派遣合同解除;


       6、劳务派遣用工改为直接用工后,工龄的计算问题。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 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ldzytj  微信小程序:劳动争议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维权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企业风险防控 | 联系方式 | 合作律所 | 关于我们 

    福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劳动争议调解网 承办
    服务热线:0591-83738110   83768110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汇创名居2期45幢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