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观念里,参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一旦职工没有参保,很多人将这一责任归咎于企业。但笔者最近在采访中发现,在企业准备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过程中,也有职工个人不愿参保。
宝鸡市扶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王萍说,职工的个人认识对企业是否为职工参保也起着作用。像一些新企业职工大部分属农民工,市场化用工模式使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不得不频繁变换工作,认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过高,职工工资收入低,参保意识不积极。加之有些企业为自愿放弃办理养老保险的职工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职工为了即得利益,在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上有偏差,看不到未来的养老受益,“重工资轻保险”。对此,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法律服务所的姜国强律师认为,职工要求企业将社保以补贴形式发放给个人,无疑给企业的日后埋下“祸根”。姜国强坦言,自己以前曾经处理过几起类似的案子。就是企业将社保以补贴形式并以现金发放给职工个人,但职工一旦辞职或出现工伤时,单位也难辞其咎,并难以在法律的天平上和职工博弈。
“我倒是想缴纳养老保险哩,可就是感觉自己有些力不从心。”在西安打工的蔡先生一直在观望,想参加养老保险,但由于参保缴费基数高,缴费有困难,他还是选择放弃。就拿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330元来说,2013年我省企业职工月参保缴费基数最低基数2216.50元,单位月缴费443.30元,个人月缴费177.32元。而一些县属企业由于实发工资较低,职工负担重,也影响了大部分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一定程度阻碍了这部分人群参保。
扶风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调查中发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与新农保参保在政策上尚有一定冲突。就拿当地来说,该县新兴企业与投资企业多数招用的是家在本地农村居住的农业户口人员,一是此类人员相对于在家乡打工的收入还是低于南方大城市的从业报酬;二是农民工职业群体地位的不稳定等多种因素影响,到了一定年龄,他们中的许多人都要返回农村。这也是他们不愿参保的一个原因。相比而言,此类人员为了老有所养,多数在居住地参加了新农保,因此不愿意单位再扣缴个人缴费,工资能多拿一个是一个,这样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参保率。
既然养老保险本是一件惠及未来和职工个人的好事,除了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宣传之外,更要增强企业法人、职工个人的思想认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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