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后,个人不再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如公司不同意续签合同,公司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则规定了例外情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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