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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职,工伤赔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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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3072671
咨询标题:
已经离职,工伤赔偿怎么处理?
咨询内容:
于2010年10月15离职,离职前在单位受过一次十级伤残的工伤,离职的时候公司未给予当事人任何经济补偿金,在离职十天后(2010年10月25日)得知原用人单位应在其离职前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金而未予给付,欲向用人单位索要这些费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3-07-26 11:17
咨询分类:
岗位/薪资调整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1)工伤期间可以要求享受医疗保险和伤残保险待遇。如果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医疗保险待遇的内容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导致伤残的还要支付辅助器械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要中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单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原正常工资发放。 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统筹自理统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的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3)伤残保险待遇 (1)伤残补助金。工伤要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是24个月、二级市22个月、三级是20个月、四级是18个月、五级是16个月、六级是14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4)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解除。
回复时间:
2013-07-2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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