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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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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FX.140307107
咨询标题: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咨询内容:
企业与员工在2008年到2014年期间分别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合同,2014年3月31日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请问,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时,企业是否可以选择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约并做相应赔偿?
咨询人 :
匿名发表
咨询时间:
2014-03-07 15:42
咨询分类:
合同变更/终止
处理情况:
受理完毕
该咨询件共有
1
条工作人员回复
我们的回复
工作人员:
回复内容:
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3-1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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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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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字数限制为3-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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